浙江省電機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浙江省電機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英文為:ZHEJIANG ELECTRIC MOTOR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
由浙江省電機制造、配套、科研設計與大專院校等企事業單位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聯合組成的本省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的同行業組織。是為本行業服務,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企業服務,代表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傳達和貫徹政府的方針、政策,反映會員的愿望與要求,促進會員素質提高和會員之間橫向聯合和經濟技術的交流與協作,推動本行業的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常設機構理事會、秘書處設于當任理事長所在單位。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本協會在政府部門和會員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代表會員的共同利益,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自己的要求,承擔政府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授權于協會的工作,協助政府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搞好本行業管理;
(二)調查、搜集、整理電機協會的基礎資料,向政府部門提出本行業科研、產品、工藝、標準和質量管理等工作的近期和長遠規劃,經濟技術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議,并參與政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活動;
(三)搜集國內外技術經濟情報和市場信息,編輯出版協會刊物和行業經濟技術資料;
(四)協調會員企業之間在經營、技術合作和競爭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發展與國內外相關民間組織的聯系,開展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活動。,在出口創匯和技術引進方面通報情況,提出建議,維護國家和行業整體利益;
(五)組織本行業會員之間交流成本、價格資料,在調整研究的基礎上,對電機產品價格水平提出建議,供物價部門審查核定;
(六)采取多種形式為企業會員培訓技術和管理人才,對經營活動和技術發展進行指導,推動企業素質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七)在政府業務主管部門的授權下,協助企業對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進行調查論證,產品創優的有關工作;
(八)組織行業內企業管理升級工作交流,協助企業上等級的有關工作;
(九)組織會員單位協商制定共同信守的行規行約,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十)宣傳貫徹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協助企業搞好質量管理和為用戶服務;
(十一)承擔政府部門及其他社團委托辦理的事項,開展有益于行業發展的其他活動;
(十二)開展咨詢服務,提供技術、經濟信息,組織技術交流和科技成果推廣。
1
文本已超出限制,最大輸入200字
舉報
其他